目的是通过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典当、拍卖行业非法集资风险,防范典当、拍卖企业非法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典当、拍卖企业的股东、高管人员及财务人员假借企业名义或由企业提供担保,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行为。排查方法包括检查企业财务记录、银行对账单、业务合同或凭证等反映资金来源和流向的材料,核对企业实际经营情况是否与全国典当行业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拍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填报信息一致等,发现并及时解决隐患问题。促进企业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该项工作计划2月15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