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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通讯员工作制度的通知
编辑:省拍协   发布时间:2014-7-23 15:40:40 浏览次数:10846次

 

 

关于建立通讯员工作制度的通知

 

 

辽拍协发【20148

 

各会员单位:

为加强全省拍卖行业文化建设,建立稳定的协会信息传播渠道,扩大行业信息流量,丰富《辽宁拍卖网》和《辽宁拍卖通讯》版面,传播行业发展最新动态,经本会秘书处提议,三届二次理事会研究同意,决定建立通讯员工作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讯员队伍的组建方式

以本会全体会员单位为基础,采取企业推荐与协会聘用相结合的方式组建。要求每个会员单位推荐一名通讯员,协会审查同意后,颁发《辽宁省拍卖行业协会通讯员证书》。通讯员实行动态管理,对于不能认真履行通讯员义务的,其所在单位应予及时更换。

二、通讯员的基本要求

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文字表达能力,关心拍卖行业,热爱拍卖工作,熟悉行业情况,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善于捕捉新闻线索,乐于为行业发展做出奉献。

三、通讯员的职责

1.按时参加省拍协组织的各种通讯员活动。

2.以通讯报道、情况反映、经验交流、理论研究等多种方式,及时反映本地区或本企业经营发展的最新情况和重要事件,分析研究行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政策或对策建议。

3.通讯报道要实事求是,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

4.每名通讯员每年要向省拍协提交稿件不少于两篇,多者不限。

四、稿件要求

1.要紧密结合拍卖行业与本企业的实际,如实反映情况。

2.稿件内容要真实、准确,主题鲜明、语言生动。

3.要注意新闻报道的时效性,避免发生因时间滞后导致稿件弃用问题。

4.稿件写作要认真负责,稿件提交前应由企业负责人审阅、同意。

5.稿件发送方式:以电子版方式发送至拍协电子邮箱:liaoning@caa123.org.cn

五、激励机制

一是实行稿酬制。为调动通讯员的撰稿积极性,提升稿件质量水平,通讯员撰写的稿件一经采用,将视稿件质量和重要程度,每篇给付稿酬50-200元,对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稿件,稿酬可适当放宽,最高不超过500元;二是对于优秀稿件,协会将优先向《中国拍卖》、《中国拍卖通讯》和《中拍网》推荐;三是建立稿件情况通报制,定期通报稿件报送、采用情况;四是每年进行一次优秀通讯员和优秀稿件评选活动,对促进行业信息交流作出突出贡献的通讯员予以表彰和奖励。

六、通讯员的推荐

建立通讯员队伍,是扩大行业信息交流,更好地发挥协会职能作用的重要内容。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通讯员的选拔推荐工作,并对通讯员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请各会员单位于810日前,将《辽宁省拍卖行业协会通讯员推荐表》(在辽宁拍卖网下载中心下载)邮至我会。

联系人:刘华娟,电话:024-86894299Emailliaoning@caa123.org.cn

附件:辽宁省拍卖行业协会通讯员推荐表

 

 

 

                                                 辽宁省拍卖行业协会

                                                   2014年7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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