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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长诚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2024.02.07]
编辑:锦州长诚…   发布时间:2024-1-30 15:09:38 浏览次数:2107次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279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拍卖网召开网络拍卖会,对下列标的公开拍卖,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房地产租赁权(租期以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协议为准),其中房屋4栋,总出租建筑面积:3142.8㎡,共用宗地面积2414.6㎡,地址:古塔区上海路三段35号,总起拍价:40万元/年租金。保证金:4万元。(4栋房屋可进行分租,租金按面积分摊)

2房地产,其中房屋2栋,建筑面积分别为63㎡、116㎡,有证,砖木结构,用途为工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约400㎡,无证,地址:凌河区上海路六段23号,起拍价:70万元。保证金:7万元。

辽宁省公共资源拍卖网(http://www.lngp.org.cn)。

二、标的物以现场展示为准,本公司提供的材料仅供参考,对标的物瑕疵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相关责任。

三、展示地点、展示时间、展示电话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展示时间:202424日、58:30-16:30

展示电话:0416-8049098

四、特殊说明

标的一:

1、成交后买受人须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协议,承租人不得私自转租。

2、承租期内水、电等一切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房屋年久失修,由此产生的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3、如因国家、省、市政策调整需要收回标的物,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已付租金按月返还(不计息,不含拍卖佣金)。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需支付拍卖佣金为:租赁合同金额×租赁年限×5% 。

5、本场拍卖会起拍价、成交价均为不含税价格委托人仅提供缴款收据;成交后买受人须于5个工作日内缴齐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逾期未缴或以其他方式悔拍的,本次拍卖作废,保证金不予退还。

标的二:

1、拍卖标的按实物使用现状、权益现状拍卖,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应在预展期间自行尽责实地调查、确认标的实物现状及权属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坐落地址、面积、结构、用途、使用现状、配套设施是否齐全/可用、权属证件、权利限制、能否更名过户及相关费用等各项事宜。

2、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3、委托方委托拍卖的地产未办理产权证,过户过程中如需缴纳土地价款、土地出让金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买受人负责更名过户等一切费用,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5、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地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标的物面积以产权登记机关的实际办证面积为准,成交价格不以办证面积和移交面积的改变而改变。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支付拍卖佣金为拍卖成交价的5% ,成交后买受人须于5个工作日内缴齐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逾期未缴或以其他方式悔拍的,本次拍卖作废,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竞买人请于20242616:00前(到账为准)凭保证金银行交款回单及本人身份证(或公司营业执照)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锦州长诚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锦州银行上海路支行

  号:410100671210031

咨询电话:0416-8049098  

办公地址: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6-19号

 

 

锦州长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4130

(本站公布信息仅做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本站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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