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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嘉禾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关于大连丽豪硕服装辅料有限公司享有的2笔债权拍卖公告【2024.01.19】】
编辑:辽宁嘉禾…   发布时间:2024-1-19 13:06:14 浏览次数:578次

竞买公告

 

受大连丽豪硕服装辅料有限公司管理人委托,辽宁嘉禾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将于202412910时至202413010时止(延时成交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平台(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对大连丽豪硕服装辅料有限公司享有的2笔债权进行整体第二十次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一)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格、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承担其产生的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二)本次竞买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在202412910时正式拍卖前,拍卖人有权随时撤回/中止本次拍卖。拍卖人撤回/中止拍卖的,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

二、拍卖标的

(一)大连丽豪硕服装辅料有限公司对朱政厚(系大连丽豪硕服装辅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享有的债权,即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辽02民初74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应由大连丽豪硕服装辅料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详见附件1

(二)大连丽豪硕服装辅料有限公司对大连豪韵服装有限公司(系大连丽豪硕服装辅料有限公司股东)享有的债权,即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辽02民初172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应由大连丽豪硕服装辅料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详见附件2

起拍价15,743元,保证金:3,000元,增价幅度:100元及其整数倍。

三、展示看样时间与咨询方式

展示看样时间为2024119日至2024126(周末、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吴先生,13842839111

预展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大公街21号裕津座4102室。

四、竞买条件  

(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但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其个人账户代为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联系办理委托手续登记;如未登记、委托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竞买活动视作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若竞买人是自然人的,拍卖成交款的付款人、拍卖标的的交付和变更等均为该自然人。

五、优先购买权人

(一)拍卖标的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优先购买权人应于竞价活动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拍卖人提交合法有效的优先购买权证明,资格经拍卖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相同价格出价且没有更高出价者,拍卖标的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三)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价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价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竞价开始前5日与拍卖人联系,并提交书面异议书附相关证据。

七、竞价方式

(一)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拍卖人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的承担

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包括因拍卖成交而发生的须以卖方名义申报并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种类及标准,税费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相关的所有税费。

九、保证金与余款交纳

(一)拍卖前竞买人应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保证金,拍卖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拍卖人指定账户,等额冲抵成交价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5日内将剩余成交价款缴至拍卖人指定账户【户名:辽宁嘉禾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大连中山支行;银行账号:34092001040024330】。

(三)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当日按照成交价款的2 %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拍卖人指定账户【户名:辽宁嘉禾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大连中山支行;银行账号:34092001040024330】,并备注辽宁嘉禾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拍卖佣金

逾期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买受人逾期未足额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拍卖服务费、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因买受人悔拍的,拍卖人经委托人同意后可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等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原买受人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费用等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费用等损失;若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费用等损失,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的全部损失。

(四)本次拍卖买受人须承担拍卖成交价款,同时另行支付标的成交价0.5%淘宝平台软件服务费。

软件服务费由淘宝网阿里拍卖平台收取,付费方式及软件服务费金额等请详见《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买受人须于成交后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

十、移交

买受人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及佣金后的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拍卖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人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大公街21号裕津座4102室。

十一、特别提醒

 (本次拍卖标的为现状整体拍卖。

 (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已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瑕疵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和合理必要的提示。拍卖人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承诺和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权衡财产价值的依据,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须充分考虑拍卖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

()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标的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由拍卖标的瑕疵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五)本次拍卖标的,具体以查阅时展示的资料为准,请竞买人在公告的咨询查阅时间与拍卖人联系查阅咨询以了解拍卖标的详细状况,以拍卖人持有资料为限。未查阅的竞买人视为了解、接受拍卖标的现状及所有瑕疵。

(六)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债权转让通知及公告等相关手续,自行向债务人追偿,拍卖人及委托人可提供职责范围内的协助,但不作任何承诺与保证。

(七)竞买人竞价前应向工商、税务等政府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债权能否顺利处置、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须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顺利处置、权属变更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及委托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为避免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竞买人请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由于网络拍卖的特殊性,拍卖开始后,不排除个别网络竞买人发生网络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速慢、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等情况。如若发生上述情况或因竞买人本人操作失误等原因造成网上竞买受阻的,不影响其他网络竞买人的竞买活动持续有效,由此存在的风险及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二、本次拍卖所涉及《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标的物相关文件将在淘宝网阿里拍卖平台公开展示,请仔细阅读。拍卖人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十三、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竞买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吴先生 13842839111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辽宁嘉禾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九日

 

(本站公布信息仅做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本站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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