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众金融资产拍卖有限公司受委托,定于2023年2月14日13时在本公司拍卖厅对如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大连金嘉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等55户债权(债权本金:人民币113,967.80万元及利息);
意向竞买人需在2023年2月13日16时前向指定账户足额交付竞买保证金(到账为准)后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预展时间:公告日起至2023年2月13日
预展地点:本公司及标的所在地
公司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18号
咨询电话:024-62772597、13504026100
注:1、本次拍卖标的以现状及现有手续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情况及瑕疵(包括潜在瑕疵),参与竞买即表示对标的现状及瑕疵认可,一经竞得不得退回,委托人和拍卖人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竞买或变相参与竞买。
3、竞买人在出具《保密承诺函》的前提下可向拍卖人查询拍卖标的权属文件(复印件)。
4、优先购买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应按照拍卖规则参加本次拍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