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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即将投入运行
编辑:佚名   发布时间:2014-3-12 16:07:25 浏览次数:2920次

根据商务部《关于促进网络拍卖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拍卖活动,应当在有关管理部门确定的统一的交易场所或网络平台进行”以及辽宁省服务业委员会《关于筹建公共资源拍卖中心的批复》精神,由辽宁省拍卖行业协会负责筹建的“辽宁省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日前已建设、安装、调试完毕,即将投入运行。

“辽宁省公共资源拍卖中心(以下简称公拍中心)”,是在辽宁省服务业委员会的支持和指导下,按照“统一进场交易、统一网络平台,统一发布公告、统一接受监管”原则,以拍卖活动集中化、拍卖场所规范化、拍卖手段科学化和监督管理实时化为目标,以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模式构建的专业化拍卖交易平台。“公拍中心”设有容纳200人的大型拍卖厅和50人的中型拍卖厅各1个,竞买登记接待厅1个,网络竞价室8间,可满足一般拍卖会的基本需要。

“公拍中心”具有四项功能:

1.     现场拍卖功能;

2.     网络拍卖功能;

3.     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功能;

4.     四是拍卖会服务与监督功能。

“公拍中心”具有五个特点:

1.实现了拍卖场所规范化。“公拍中心”的2个拍卖厅,均按照拍卖场所标准化要求进行设计,设有拍卖师主持台及助拍、记录、监管等专用席位,安装了投影(电视墙)、音响、监控设施、及视频、音频的网络传输等电子设备,可实现拍卖过程的全方位实时监控,从而实现有效的监督管理。

二、实现了拍卖手段现代化。 “公拍中心”实现了10M专线光纤接入、100M光纤接入,中心局域网实现千M互联,依托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的网络拍卖系统,通过互联网实现拍卖现场画面与音频的实时传输,可充分满足现场和网络同步拍卖的需要。同时,为了****限度减少网络延时问题,“公拍中心”专门配建了8间网络竞价室,实现了现场竞价和网络竞价的实时对接。网络竞买人即可在“公拍中心”参加网络竞价,也可在其它场所参与网络竞价,可以充分满足竞买人对竞价方式的不同选择。

三、实现了监督管理实时化。可充分满足委托人和有关管理部门的实时监管要求。经授权,委托人、行业主管部门、工商局、公安局、公证处等有关方面,都可以通过互联网实时观看“公拍中心”举办拍卖会的现场情况,及时了解各种相关信息,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可即时下达监管指令,从而有效地提高监管工作效率。

四、实现了拍卖信息发布、传输同步化。“辽宁拍卖网”作为“公拍中心”的宣传窗口,设有专门的拍卖公告、招商信息、拍卖标的介绍、拍卖会结果查询等栏目,拍卖当事人及各有关方面可通过“辽宁拍卖网”及时查询各种相关信息。

五、充分体现了公共交易平台的开放性和公益性。“公拍中心”以服务于拍卖企业和整个拍卖行业为宗旨,按照公益性机构进行管理,坚持“不牟利”原则。“公拍中心”面向全省拍卖企业开放,凡是依法设立的拍卖企业均可进场举办拍卖会。在试运转期间免收服务费。下一步是否收费,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如果运转经费出现困难,将收取适当的服务费,但收费标准原则上不超过拍卖佣金的5%

“公拍中心”是辽宁省拍卖行业协会和全体会员单位共同搭建的公共的拍卖交易平台,希望能够得到各有关方面和广大拍卖企业关心、支持和爱护,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促进“公拍中心”尽快成长起来。同时,欢迎全省广大拍卖企业充分利用这个平台,促进拍卖更加规范,促进拍卖业的更大更强、促进整个拍卖行业更加阳光灿烂!

        

 

 

 

                      辽宁省拍卖行业协会秘书处

                                                           2014年3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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