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公司定于
一、拍卖标的:
废煤灰渣(固定碳含量≤15%),预估数量18000立方米/年,以实际发生转运数量为准。起拍价20元/立方米。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
三、标的物展示地点: 标的物所在地。
四、竞买人参拍的基本要求:
1.竞买人以公司的名义参拍。
2.参拍企业必须具备具有对标的物进行综合利用或填埋的资质及能力(具体要求为:1综合利用企业经营范围应包括制砖、修路等项目;2填埋企业应具备填埋地环保部门环评批复)。
3.参拍企业还需提供对标的物进行综合利用或填埋的技术说明
4.参拍企业(竞买人)须交竞买保证金10万元。
五、竞买人参拍手续办理:
1.请意向竞买人于
2.拍卖人与竞买人签订拍卖协议、竞买须知及网络拍卖规则等相关文件,竞买人领取登陆帐号(用户名)及密码,取得竞买资格。
3.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竞买保证金于本次拍卖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六、拍卖标的交割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成交价款的支付
1.成交价款的支付方式:先按预估数量18000立方米/年核算成交价款一次性转帐支付,合同期限内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转运数量为准多退少补,成交价款汇至以下账户:
收款人: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葫芦岛西山支行
帐号:0715 0231 0924 9004 440
2.成交价款的支付期限:拍卖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
(二)标的物及发票的交割
1.标的物交割前的手续:
(1)买受人凭委托人公司财务部门开具的标的物货款到帐收据复印件(加盖委托人公司物资部公章)到拍卖公司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
(2)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经授权的经办人身份证于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到委托人处签订买卖合同并办理标的物交割手续。
2.标的物交割地点:
委托人指定地点。
3.标的物交割时限(合同期限):
4.标的物的交割方式:
(1)标的物交割前,由委托人相关部门及买受人共同确认转运车辆(车辆应固定)的容积,并在合同执行期间按确认标准盛装转运标的物并计量。
(2)由委托人负责标的物装车,买受人自备运输车辆提货,买受人运输过程中应遵守委托人公司的各项规定,安全文明施工,施工期间涉及的任何人身伤亡、设备事故、税、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委托人负责标的物交割数量的清点、票据的归集及买受人装运车辆出入委托人公司门岗的手续。
(4)标的物出货顺序:无顺序,随时产生随时清运。
(5)合同有限期内,以买受人完成标的物实际转运数量结算,由委托人指定联系人于30个工作日内负责开具增值税发票(13%税率)给买受人。
(6)委托方联系人: 杨先生 13604296311
(三)买受人竞买保证金的处理
拍卖公司从买受人竞买保证金中扣除拍卖佣金(按标的物实际转运数量和成交单价核算成交总额的4%收取),由买受人凭委托人开具的标的物货款发票复印件到拍卖公司办理竞买保证金款的补、退。
七、拍卖人:
葫芦岛鼎诺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新区飞天广场国美商务大厦A座13层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女士 13942940429
注:本拍卖文件所涉及的币种均为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