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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编辑:辽宁天泽…   发布时间:2021-1-4 13:43:51 浏览次数:3971次

 

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辽宁湘辉律师事务所2021-1-4

 

 

 

2020年6月23日,本溪市南芬区人民法院(以下称“南芬法院”)裁定受理辽宁烁丰铸业有限公司(以下称“烁丰铸业”)破产重整案,2020年6月30日南芬法院作出(2020)辽0505破1号决定书,决定指定辽宁湘辉律师事务所担任原烁丰铸业管理人。为顺利推进烁丰铸业重整工作,实现烁丰铸业运营价值****化,维护各债权人利益,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并将招募和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烁丰铸业情况

烁丰铸业于2012年5月3日在本溪市南芬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设立,2013年开始筹建,经营场地坐落于辽宁省本溪市南芬铸造产业园区,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法定代表人周勇,股东周勇认缴人民币400万元,股东于德富认缴人民币100万元,后于德富于2017年10月23日将股份转为周勇所有,所以该公司登记为有限公司,为一人独资公司。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铸造、铸造工艺咨询、机械加工、房屋出租、建筑材料、电器机械及器材、耐火材料销售、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服务等。

该公司配置的主要设备有:五吨熔炼中频感应炉两台、二吨熔炼中频感应炉一台、拥有每小时处理三十吨消失模用沙生产线和树脂砂用生产线各一条,各种模具500余套及台车浇筑线四条。有生产汽车配件及其他铸件的成型设备十二台,加工设备立车一台、铣床一台、钻床一台、刨床一台、三台车床及其他各种工具,具有完整的化验设备和物理检测设备。公司应具有的营业执照、税务执照、房产证、土地证、环保等各种手续齐全,还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进出口外贸等有关证件。

该公司的主营产品为生产各类铸件,是辽宁省专业生产铸造件的生产厂家,其年生产能力达到3万吨,生产的主要产品有:适用于DN80到DN2000口径各类型管件,及其他形状的铸件,每年可实现工业总产值24000万元。

该公司资产及负债情况为:负债本金73,458,978.08元,资产为库存商品及设备、办公用品等31,121,204.00元,其中包括土地35375㎡。综合办公楼建筑面积1280㎡、机械加工厂房2164.8㎡、厂房1117.6㎡,生产锅炉房建筑面积700㎡,资产负债率为100%以上。

二、招募须知与条件

(一)意向重整投资人须知

1、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同等适用

2、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重整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重整投资人如需开展尽职调查或进一步了解烁丰铸业的有关情况,需向管理人提交书面申请,在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且通过管理人初步筛选的情况下,向管理人申请查询。

3、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协议的约束效力。

(二)重整投资人条件

为实现对烁丰铸业未来发展的持续支持,创造价值回报债权人及社会,重整投资人需具备的基本条件如下:

1、重整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无重大违约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重整投资人应当具备与烁丰铸业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拥有烁丰铸业所属行业经营管理经验或并购整合合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重整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历能力证明。

4、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重整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重整投资人应确保符合法律要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重整投资人联合参与投资,可在报名时间内以一个报名人的身份参与招募,其中至少有一个重整投资人应符合全部资格条件。

三、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12217时前将报告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提交至管理人指定地点,同时准备报名材料U盘一个。管理人有权视实际报告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地点:辽宁省本溪市三江大厦九层904室

2)联系人:高枫、王坤

3)联系电话:15904148707、15641442839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意向书(见附件)

2)意向重整投资人未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惩处对象的证明材料

3)意向重整投资人人民银行经信信息

4)意向重整投资人介绍(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如为重整联合投资人参与遴选的,需要介绍各自所充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并提供承诺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的书面材料。

5)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报名参与重整投资人遴选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法人)或有权机关决议(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6)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原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针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报名机构为存续三年以上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交最近三年各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若报名机构为存续三年以下(含)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

7)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8)同意对知悉的烁丰铸业情况予以保密的承诺书(见附件)

9)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文件材料,对上述报告材料应加盖意向重整投资人印章并由代理人或负责人签字。意向重整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告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二)初步筛选

管理人将对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报告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步筛选,提交的报告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补正并给予三天的补正期,尽职调查期间不因重整投资人对报名材料的补正而延长。

(三)尽职调查

成功报告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烁丰铸业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将协调烁丰铸业积极配合。意向重整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管理人有权对意向重整投资人展开反向尽职调查。

(四)提交方案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向管理人提交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投资方案》,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投入资金/资源、债务调整和清偿方案、经营方案等。

(五)遴选

管理人将在南芬法院的指导监督下根据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管理投资方案》开展遴选工作,遴选过程中管理人可视报告情况另行制定竞争方案,并召集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基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最终确定重整投资人。

(六)签署协议

最终的重整投资人确定后,其应根据管理人的要求签订相应的《重整投资协议》并根据管理人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履约担保。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履行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以上各项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调整,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重整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辽宁烁丰铸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

 

 

(本站公布信息仅做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本站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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