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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拍房产拍卖公告[2020.11.09]
编辑:辽宁省拍…   发布时间:2020-11-2 10:33:26 浏览次数:1151次

辽宁省拍卖行受中国银行委托,定于202011910在东北大厦会议厅(沈阳市沈河区哈尔滨路99号),对如下标的公开拍卖。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04号(原假日酒店)整体。

房产证号:沈房权证市和平字第587号,建筑面积:16972.18平方米

及对应土地使用权证号:沈阳国用2004字第0284号,面积:2292.8平方米

标的按现状拍卖,标的起拍价:125,360,471.36

预展时间:20201029— 118900 - 1500

预展地点:标的所在地【辽拍预展咨询中心】

咨询电话:024- 22953638      18640070777 

【特别提示】:

1、拍卖标的依据辽宁省辽河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3)辽河中指执字第2号。

2、竞买者应于202011615点前,将标的竞买保证金7000万元转账到拍卖人指定账户后,方可到拍卖人所在地(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331210房间)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3、标的成交后,买受人应支付标的过户保证金预缴款3000万元到拍卖人指定账户,用于缴纳标的过户全部税费及标的前期所欠缴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滞纳金,增值税等。

4、委托人不承担任何委托人尚未支付的税、费、滞纳金等,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税、费、滞纳金(包括该资产更名到委托人和再更名到买方所需税、费,及未来可能发生的评估费、拍卖费等相关税、费,及抵债物前期拖欠的任何税、费、滞纳金)均由买受方支付,且买受方一次性付款。

5、标的所涉及附属设施按现状拍卖,涉及维护维修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确认并承担

6、标的3 - 4层、5层部分房屋占用等均由买受人自行了解、承担及解决。

7、买受人应在标的成交后20个工作日内(即202012715时前)将标的成交款、拍卖佣金、标的过户保证金预缴款3000万元转账到拍卖人指定账户,否则逾期按违约条款处置。

(本站公布信息仅做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本站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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