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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拍卖行业报告
编辑:佚名   发布时间:2020-6-5 9:38:37 浏览次数:3436次

(辽宁省拍卖行业协会秘书处)

 

2019年,拍卖业整体经营状况艰难,面对司法委托拍卖全面退出、公共资源交易垄断性增强,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等不利条件,大家不畏艰难,顽强拼搏,开拓进取,一定程度地减缓了行业下滑速率。

一、行业发展变化特点

1、拍卖构成变化较大

当年全省拍卖行业成交总额实现65.7亿元(扣除非正常土地拍卖78.7亿元后),与上年水平基本持平,但拍卖结构变化很大,突出亮点是以银行为主的委拍数量增幅较大,全年金融机构委托拍卖成交21.3亿元,比上年增长121.8%;股权债权拍卖成交15.1亿元,比上年增长196%;个人委托拍卖成交1.98亿元,比上年增长55.9%。与此同时,市场负面因素仍在增强,尤其是各地产交所利用体制优势,强化公共资源拍卖的集中交易,成为继“法院自拍”之后对拍卖业又一次冲击,影响多项指标下滑。其中跌幅较大的法院委托拍卖成交1.96亿元,不足正常年份的5%;破产清算组委托成交0.08亿元,比上年下降90%;其它机构委托成交16.1亿元,比上年下降31.2%;其他类成交12.5亿元,比上年下降29.8%;政府部门委托成交24.1亿元,比上年下降11.7%。(注、上述指标中的金融机构和股权债权、其它机构和其他类指标存在统计交叉)。

2、主要经济效益指标继续下滑

①佣金收入当年实现5333万元,比上年下降23.7%,但降幅比上年收窄13.3个百分点。②综合拍卖佣金比率实现0.811%,比上年减少26.7个基点,历史上首次降至1%以下。③上缴税金指标实现178万元,比上年减少179万元,下降50.2%。④营业利润指标仅为25万元,如果考虑部分企业没有上报数据因素,拍卖业整体进入亏损状态。

3、呆滞企业增多 人员分流状况加重

2019年末,在全国拍卖行业管理系统备案登记拍卖企业总数为341家,其中当年有成交记录的153家,占企业总数的44.9%;没有成交记录和未上报数据企业188家,占企业总数的55.1%。当年上报佣金收入1-10万元的有53家,10-100万元的有62家,100万元以上的仅有16家,分别上报企业的40.5%47.3%12.2%。由于整体经营状况惨淡,闭门歇业企业增多,拍卖人员分流情况比较严重,2019年末拍卖从业人员总数已减少到1100人,比上年下降14%,比行业兴盛时期减少过半。

二、行业发展变化的趋势分析

2019年,我省拍卖业主要指标已连续下滑六年,其下滑持续时间之长,调整幅度之深都是前所未有的。其主要影响因素:一是拍卖政策发生重大变化。2015年国家发改委提出要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2019年国务院转发的发改委文件再次强调公共资源要进场交易,要求做到“应进必进”、“平台之外无交易”,加之法院系统的全面自拍,都说明拍卖企业不再是唯一的拍卖市场主体,拍卖行业已从垄断性行业滑落为“拾遗补缺”的辅助性行业;二是电子竞价技术替代效应充分显现。继产权交易系统“金马甲”开通之后,“淘宝”、“京东”等网络巨头以及各个部门创办的电子竞价平台纷纷加入拍卖市场,并且在网络上和体制上表现出明显的比较优势,拍卖业很难与之相匹敌;三是拍卖体制机制变革严重滞后。许多拍卖企业缺乏核心竞争力,经营模式雷同、技术含量偏低、拍卖服务质量不高、低水平过度竞争现象愈演愈烈,都构成制约拍卖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

尽管当前拍卖行业生存状况比较艰难,但是通过近十年的行业指标变化轨迹和有关情况的分析,也发现了一些积极的市场信号,如行业下滑速率趋于减缓,各资产交易系统冲击力释放比较充分,新的利空因素将逐步减少。此外,我们还关注到最近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和《民法典》,也将对拍卖业形成一定利好,预计下一步拍卖行业将会走出探底企稳的发展态势。

2009-2019年全省成交额走势图(亿元)

 

 

 

2009-2019年全省佣金额走势图(万元)

 

 

 

 

    三、应对策略建议

1、加强形势分析,提高行业应对能力。首先要认识市场格局改变的本质,是一种“跷跷板”效应,是市场份额的此消彼长,拍卖业的萎缩并不等同于拍卖市场的萎缩;其次要认识到各大电子竞价平台的强势地位很难出现大的逆转,拍卖业在公共资源领域市场份额的下降趋势不会出现大的改变;第三要充分认识拍卖市场的重大变革及其对拍卖行业的影响,拍卖业“小槌一响黄金万两”的时代已经结束,新的市场常态已经形成。要求我们必须顺应市场格局的变化,及时作出相应的调整,争取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开新局,以变应变,化危为机,争取主动。

2、坚定行业自信。几十年来的发展实践证明,拍卖是一种专业性较强的服务性行业,竞价只是其中一个环节,更多工作体现在拍前和拍后的一系列具体繁杂服务性工作上,也是拍卖行业的优势所在,是各大平台或网络无法取代的。此外,从平台交易暴露出来的问题看,网络不是万能的,尤其是线下服务这块还存在明显的缺陷。同时也应该看到,目前各大平台的冲击力已基本释放完毕,今后将逐步衰减。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拍卖业不会垮掉,只要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坚定行业自信和企业自信,就一定会走出困境,开创出行业发展的新局面。

3、加快拍卖行业自身改革与调整。一是要顺应时代潮流积极拥抱互联网,大力发展线上与线下有机融合的同步拍卖模式,形成拍卖业区别于平台交易的独特风格;二是必须尽快改变“千店一面”的行业结构,鼓励拍卖企业走专业化经营道路,实现经营重心由拍卖向拍卖服务转变,打造自己的经营特色,形成“人无我有,人有我强”的企业核心竞争力,减少低水平的同业竞争压力;三是要通过拍卖体制机制的变革,促进企业自觉主动地接受社会对拍卖全过程的监督,切实解决拍卖监管缺失问题,消除社会上对拍卖的疑虑或误解,打造阳光拍卖形象。

4、加强行业自身网络平台的应用和管理。我省是国内少数自建拍卖平台的省份之一。目前辽宁公拍网总体运行情况良好,2019年进场交易企业24家,成交239场,金额3.3亿元,佣金收入483万元,总体运行情况比较顺畅,但是和中拍网与上海公拍网相比还有很大差距,鉴于资金、技术等方面的限制,在无法进行大的升级改造的情况下,认真做好维护工作,争取这个平台能够有效运转下去。以满足行业内的拍卖需要。同时,也希望拍卖企业能够从维护行业发展的高度,更多地关注中拍网、上海公拍网和辽宁公拍网,扩大行业自身网络平台的应用,共同打造拍卖行业自己的品牌。

5、遏制行业内的过度竞争。近年来,面对严峻的经营形势,有少数企业把“拼佣金”作为同业竞争的主要手段,这是一种行业自残行为,不仅企业利益无法保障,也破坏了拍卖市场秩序,损害了拍卖行业的整体利益。为此,省拍协研究出台《关于禁止拍卖企业在报标中的过度竞争行为的自律规定》,引起了业内的高度重视,贯彻落实的总体情况是好的,对减少业内的过度竞争现象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但是距离消除过度竞争的目标要求还有一定差距。2019年协会秘书处先后接到3份关于过度竞争行为的投诉,已按照行业自律规定,分别对涉事企业提出批评,并告知如果再次发生此类行为,将按规定给予公开通报批评的处罚,必要时将建议主管部门或中拍协给予进一步处罚。需要强调指出,协会在遏制行业内过度竞争的决心坚定不移,如果屡教不改必严惩不贷,以儆效尤。

6、建议主管部门对长期潜水不经营、巧立名目乱收费、不履行企业义务或不认真填报统计数据的企业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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