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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天启拍卖有限公司2019年3月29日房地产拍卖公告
编辑:辽宁天启…   发布时间:2019-3-18 16:31:15 浏览次数:1554次

辽宁天启拍卖公司房地产拍卖公告

 

辽宁天启拍卖有限公司受金融机构委托,定于2019年3月29日10时在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49号W-3门对如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1、苏家屯区桂花街118号28门、29门商业用房,其中有证建筑面积6004.4、无证建筑面积1000,有证部分商业用房起拍价3,253.18万元(无证部分建筑物价格拍卖成交后经评估确定)

2、苏家屯区海棠街33号(博宇大厦)415号写字间 建筑面积48.33起拍价21.68万元

3、苏家屯区海棠街33号(博宇大厦)1015号写字间 建筑面积48.33起拍价21.68万元

4、苏家屯区海棠街33号(博宇大厦)1016号写字间建筑面积57.52起拍价25.8万元

5、苏家屯区丁香街165号6号车库用房建筑面积16.67起拍价9万元

6、苏家屯区丁香街165号10号车库用房建筑面积16.67起拍价9万元

7、苏家屯区丁香街165号11号车库用房建筑面积16.67起拍价9万元

8、苏家屯区牡丹街48号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468.8起拍价452.83万元

9、苏家屯区桂花街191号(西侧北22)商业用房,建筑面积276.3起拍价263.92万元

10、沈阳市皇姑区长江南街4号1门公建用房,建筑面积249.84起拍价237.35万元

11、于洪区金山路鸭绿巷17号3门商业用房,建筑面积495.15㎡,起拍价425.83万元

12、皇姑区昆山中路47号(爱俪精舍)131室公建用房,建筑面积57.23㎡,起拍价40.35万元

13、皇姑区昆山中路47号(爱俪精舍)136室公建用房, 建筑面积37.36㎡,起拍价26.34万元

14、皇姑区昆山中路47号(爱俪精舍)147室公建用房, 建筑面积51.89㎡,起拍价36.58万元

15、皇姑区昆山中路47号(爱俪精舍)148室公建用房,建筑面积50.15㎡,起拍价35.36万元

16、皇姑区昆山中路47号(爱俪精舍)1417室公建用房,建筑面积80.44㎡,起拍价56.71万元

17、皇姑区昆山中路47号(爱俪精舍)151室公建用房,建筑面积57.23㎡,起拍价40.35万元

18、皇姑区昆山中路47号(爱俪精舍)155室公建用房,建筑面积37.36㎡,起拍价26.34万元

19、皇姑区昆山中路47号(爱俪精舍)156室公建用房,建筑面积51.89㎡,起拍价36.58万元

20、皇姑区昆山中路47号(爱俪精舍)1511室公建用房,建筑面积64.02㎡,起拍价45.13万元

21、皇姑区昆山中路47号(爱俪精舍)1512室公建用房,建筑面积159.83㎡,起拍价112.68万元

22、皇姑区昆山中路47号(爱俪精舍)1514室公建用房,建筑面积39.44㎡,起拍价27.81万元

23、皇姑区昆山中路47号(爱俪精舍)1515室公建用房,建筑面积42.55㎡, 起拍价30万元

24、皇姑区昆山中路49号(爱俪精舍)147室公建用房,建筑面积35.35㎡,起拍价24.92万元

25、皇姑区昆山中路49号(爱俪精舍)157室公建用房,建筑面积21.21㎡,起拍价14.95万元

26、铁西区建业路40-4号(车库2门)车库用房,建筑面积23.29㎡,起拍价21.64万元

27、铁西区建业路40-4号(车库4门)车库用房,建筑面积23.29㎡,起拍价21.64万元

28、铁西区建业路40-4号(车库5门)车库用房,建筑面积25.41㎡,起拍价23.61万元

29、铁西区建业路40-4号(车库13门)车库用房,建筑面积23.26㎡,起拍价21.61万元

30、东陵区丰乐二街5-2号652室住宅房产,建筑面积228.38㎡,起拍价138.79万元

31、盘锦市城市之星楼盘B9号楼1单元1002号住宅房产,建筑面积53.84㎡,起拍价19.42万元

32、盘锦市城市之星楼盘B9号楼1单元1402号住宅房产,建筑面积53.84㎡,起拍价19.42万元

预展时间:3月20日至28日、标的实物所在地       

预展地点:标的实物所在地  

咨询电话:024-31976760    13516080577

【特别提示】

1、拍卖标的为金融机构接收的抵债资产,拍卖成交后标的权属变更、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更名、过户、产权证书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2、拍卖标的按实物使用、权益现状拍卖,拍卖人及委托人对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须实地勘察、确认标的相关信息,承担标的已知和潜在未知瑕疵责任及竞买风险。

3、标的权属变更环节中,按照法律、政策规定由委托人或任意一方承担的包括但不限于税、费、罚金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应由委托人缴纳和补缴的契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由此兹生的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附加等)以及办理权属变更及变更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一切税、费、罚金等支出均由买受人承担。

4、拍卖标的历史上拖欠的所有税、费、罚金等一切费用支出,均由买受人承担并负责清偿。

                                                 辽宁天启拍卖有限公司

(本站公布信息仅做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本站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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