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6年8月31日10:00时在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jz.cn)按现状拍卖商业营业用房年租金,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坐落于凌海市中兴街南段东侧(体育馆)的部分商业营业用房,房屋所有人为凌海市海兴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权证编号为凌海房权证凌字第200912196号,建筑面积8047平方米(部分出租),钢混结构,总层数为2层,出租层数为1层,出租面积为151.01平方米,年租金起拍价35000元。
现场展示联系人:才主任 联系电话:13591253303
二、标的展示:
展示地点:为标的所在地。
展示时间:2026年8月27日、28日(8时—16时)。
三、本次拍卖以拍卖标的现场展示为准,按现状进行拍卖。本公司提供的拍卖资料、以及对拍卖标的物的描述,仅供竞买人参考,本公司(包括委托人)对拍卖标的物的描述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应以亲自勘察为准,仔细了解和查验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在审慎和独立判断的基础上自主决定是否参与本次拍卖。一旦参加拍卖会,即表示竞买人已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物的情况(包括拍卖标的物的质量和瑕疵)。拍卖会开始前委托方撤回标的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竞买要求:1、经本次招租确认的承租人须与产权单位签订租赁合同;2、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3、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他人;4、承租期内的水、电、取暖、煤气、物业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负担;5、承租方要保证现有房屋装修的完整性,承租期间不破坏现有装修装饰。如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需取得产权方同意,并且到期后归产权方所有;6、如遇国家、省、市重大政策调整或政府征用,租赁合同自动终止,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为准。
五、参与竞买办理的手续:
1.竞买人须于2026年8月30日16:00时前联系本公司办理竞拍登记手续。
2.竞买保证金及拍卖佣金:
竞买保证金按标的的起拍总价50%预交。
拍卖佣金由买受人依法按拍卖成交总价款的5%支付给拍卖人。
成交后,保证金可转为等额佣金及价款,差额部分于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补齐。竞买人未成交的,我司将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买保证金,保证金退款所产生的银行跨行转账、资金汇划等手续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我司办理退款时直接从应退保证金中据实扣除。悔拍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3.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8月30日16:00时。竞买人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持保证金交款回单、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及公章,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4.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辽宁正合拍卖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太安里122-65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锦州金凌支行营业室 收款账号:0708803409000131590
办理竞买手续详询拍卖公司:张女士 18741661105 张女士 13644168897
六、其他事项:成交后,办理手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交付。 辽宁正合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