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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长诚拍卖有限公司机动车降价拍卖公告[2026.08.28]
编辑:锦州长诚…   发布时间:2026-08-20 15:20:07 浏览次数:237次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6828日上午9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拍卖网召开网络拍卖会,对下列标的公开拍卖,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机动车,辽A202C3,丰田牌SCT6484GR5小型普通客车,排量3.5L,注册日期为2016年9月5日,检验有效期2024年9月30日止,起拍价:12.28万元保证金1.2万元。

辽宁省公共资源拍卖网(http://www.lngp.org.cn)。

二、标的物以现场展示为准,本公司提供的材料仅供参考,对标的物瑕疵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相关责任。

三、展示地点、展示时间、展示电话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展示时间:20268258269:00-16:00

展示电话:隋先生13904068282

四、特殊说明

1、本车辆为罚没处置资产,委托人未取得机动车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大绿本),车辆年检、交强险均已过期

2、车辆更名过户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车辆违章、保险、检车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场拍卖会拍卖的车辆不含现有车辆牌号。

3、本次拍卖无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人及委托方不承诺、不保证车辆可以办理过户、提档、上牌等任何登记手续,不对车辆过户可行性、政策性限制、行政审批结果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须在参拍前自行向车辆管理部门咨询当地过户及上牌政策,充分评估相关风险。一旦参与竞拍并成交,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车辆现状及所有潜在瑕疵,自愿承担因无法办理过户、提档或上牌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经济损失。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车辆证件缺失、无法过户等为由提出退货、退款或赔偿要求。

4、竞买人必须实地查勘后方可报名竞买。报名即视为已对标的物现状及瑕疵充分了解,并愿意接受。成交后不得反悔。

5、本场拍卖会买受人服务费为成交价的5% ,成交后买受人须于5个工作日内缴齐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逾期交纳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竞买人请于202682715时前(到账为准)凭保证金银行交款回单及本人身份证(或公司营业执照)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锦州长诚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上海路支行

  号:0708802909000080896

咨询电话:0416-8049098  

办公地址: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4-10号。

                         

锦州长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6820 

(本站公布信息仅做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本站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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