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委托单位正式授权委托,定于2026年8月21日14:30,在辽宁拍卖网(http://www.lnspx.org.cn/)网络竞价交易平台:辽宁省公共资源拍卖网(https://www.lngp.org.cn/),对对营口市老边区人民医院委托的食堂、超市经营租赁使用权进行公开网络增价拍卖。本次拍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现将有关拍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营口市老边区人民医院食堂、超市三年经营权(食堂营业面积352.35平方米,超市经营面积38.8平方米,在职医院工作人员就餐按实际人员计算,每人每份午餐(晚餐)个人缴费不低于10元标准(一荤两素一汤及小咸菜),早餐:面点、粥、咸菜、鸡蛋等。
二、展示时间、地点:
展示时间:2026年8月14日至2026年8月19日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三、拍卖标的起拍价:三年起拍价:329762元整。(一年一缴费109920.48元/年)
1. 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交齐全部价款,全部价款=拍卖佣金+成交价款。拍卖佣金=成交价×5%;
2. 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须向拍卖行付招标代理公司支付2000元物业劳务询价服务费,评估费2000元。
四、竞买手续办理
请意向竞买人请于2026年8月19日15时前办理竞买手续(竞买保证金5万元整)。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公物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账号:426010100100305826
咨询电话:13234178303
五、报名资料:
1. 企业竞买需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盖有公章;
2. 竞拍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六、特殊说明
1、竞买人需具备的资格条件: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方能上岗。
食堂超市经营期间,为经营而投入的设备装修等医院概不负责,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2、成交后须与委托人签订经营权租赁协议,买受人不得私自转租,不得改变用途。
3、承租期内水、电、液化天然气费由买受人承担。
4、如因国家、省、市政策调整需要收回租赁经营权的,租赁经营权合同自动终止,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5、超市要求于拍卖后15日内经营运转。
6、经营期间食堂超市区域内发生的意外事件及食品卫生、安全生产事件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辽宁公物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