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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拍房产拍卖公告[2026.08.03]
编辑:辽宁省拍…   发布时间:2026-07-15 14:41:07 浏览次数:1081次

辽宁省拍卖行受【中国银行 - 葫芦岛分行】委托,定于2026839 - 11时在【京东网http://zichan.jd.com】,当日14点在本行拍卖厅,对如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149-1号楼E门市

建筑面积:约 383.8 m2 , 1-2层,有产权证(委托人名下)

对应土地为其他商服用地,使用年限至2043年11月12日

         标的按现状整体起拍价: 180.386 万元

           

预展时间:20267 15日 至 8月2 9 - 15点(工作日

预展地点:本行拍卖厅【辽拍提供预约看房服务】

辽拍地址: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33号

咨询电话:0429 - 3339011     18640070777  

【特别提示】:

1、网络竞拍:竞买人在【拍卖会前】将标的竞买保证金 10万元汇到【京东指定账户,按京东网络拍卖要求参与竞拍逾期不允许参加网络拍卖。

2、现场竞拍:买人于拍卖会前,到【辽拍】1212房间(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33号12层)办理现场竞拍登记手续,并交纳【10万元】竞拍保证金到辽宁省拍卖行指定账户(账户名:辽宁省拍卖行;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账号:296062428295)否则,竞买人不能参与现场竞拍标的。

3、标的网络竞拍成交,买受人按标的成交价【 3 % 】支付拍卖佣金。

4、标的前期欠使用费用(水、、供暖、物业费)由买受人承担并解决,标的按现状拍卖。

5、标的具备更名条件按所在地房产及税务部门要求,由委托人与买受人各自承担标的更名过户涉及的税费。同时,标的按委托人提供手续为准。

6、标的办理产权更名过户时,如因标的土地改变性质,所涉及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相关所有费用,应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解决。

7、买受人应在标的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线下】将标的成交款项(包括:标的成交款、拍卖佣金)转账到拍卖人指定账户,否则逾期按违约条款处置。

8、拍卖标的在【京东】网络竞拍成交,买受人应自行支付标京东服务费。同时,标的现场拍卖将自动终止。

9、拍卖标的其他要求,应按拍卖人制定拍卖会《拍卖公告》《拍卖规则》《竞买注意事项》条款及委托人要求履行。

 

(本站公布信息仅做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本站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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