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公司接受委托,定于2026年7月9日9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拍卖网(网址http://www.lngp.org.cn)对下列资产按现状进行拍卖,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罚没的房屋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7项,无任何产权资料。起拍价47.642万元;保证金10万元。
二、标的物以现场展示为准,本公司提供材料仅供参考,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标的物的数量、质量及瑕疵不承担相关责任。
三、展示时间:2026年7月6日-7月7日9:00-16:00
展示电话:13841646980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四、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以拍卖标的物的现状进行拍卖。本公司提供的拍卖资料、以及对拍卖标的物的描述,仅供竞买人参考,本公司(包括委托人)对拍卖标的物的描述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应以亲自调查为准,仔细了解和查验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含手续),在审慎和独立判断的基础上自主决定是否参与本次拍卖。一旦参加拍卖会,即表示竞买人已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物的情况(包括拍卖标的物的质量和瑕疵)。
2、本次拍卖标的物为罚没资产,房地产无任何产权资料,竞买人应在参拍前自行了解并承担房地产能否获得规划审批及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风险,无论能否获得规划审批及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
3、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办理房地产审批和产权登记手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4、本场拍卖会买受人佣金为成交价的5%,买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3日内缴齐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
5、房产面积以产权登记机关的实际办证面积为准,成交结果不以办证面积和移交面积的改变而改变。
6、竞买人必须遵守拍卖条款内容及相关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出价,不得阻碍拍活动的正常进行,更不能有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五、竞买报名的方式和截止时间:意向竞买人应在2026年7月7日16时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一)竞买保证金支付至指定账户。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现金不予受理,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办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未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无竞买资格。
(二)竞买保证金交纳完成后,携带保证金交纳凭证及有效身份证明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待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竞拍。
保证金账户名称:锦州长诚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上海路支行
帐 号:0708802909000080896
六、拍卖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6-8049098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4-10号
锦州长诚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