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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长诚拍卖有限公司设备拍卖公告[2026.04.24]
编辑:锦州长诚…   发布时间:2026-04-17 15:57:42 浏览次数:28次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642414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拍卖网召开网络拍卖会,对以下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设备9(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存放地址:北镇市中安镇富有村。起拍价:8.51万元保证金0.5万元。

辽宁省公共资源拍卖网(http://www.lngp.org.cn)。

二、标的物以现场展示为准,本公司提供的材料仅供参考,对标的物瑕疵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相关责任。

、展示地点、展示时间、展示电话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展示时间:2026421日至20264228:30-16:30

展示电话:0416-8049098

、特殊说明

1、本次拍卖以拍卖标的物的现状进行拍卖。本公司提供的拍卖资料、以及对拍卖标的物的描述,仅供竞买人参考,本公司(包括委托人)对拍卖标的物的描述(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物的数量、质量等)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2、竞买人请在竞拍前充分了解标的物实际情况,仔细了解和查验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在审慎和独立判断的基础上自主决定是否参与本次拍卖。一旦参加拍卖会,即表示竞买人已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物的情况(包括拍卖标的物的数量质量和瑕疵),拍后无悔。竞买人对标的物现状认知的疏忽和误解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

3、竞买保证金为0.5万元支付至拍卖人指定账户。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须在2026年42315时前自行在网络拍卖平台办理注册参拍手续,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待本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竞拍。

4、拍卖竞价前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于5个工作日内退回,期间不计利息。

5、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买卖合同。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装卸、运输清理场地等费用,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装卸、运输清理场地期间,应遵守委托人及标的所在地管理方的相关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如因买受人原因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的,均由买受人负责赔偿并承担所有责任。

6、成交后买受人在缴齐全部成交价款之日起日内将标的物运出项目现场,并将场地清理干净。

7、成交后,委托方不负保管、保险、标的毁损灭失、代扣代缴等责任。因此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买受人负责。

8、标的物起拍价、成交价均为含税价格拍卖人仅向买受人提供佣金发票,不提供拍卖标的物的销售发票。

9本场拍卖会拍卖人按成交金额的5%向买受人收取拍卖佣金。

10、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5个工作日内向拍卖委托人指定账户缴齐全部成交价款,逾期未缴或以其他方式悔拍的,本次拍卖作废,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在缴清成交价款与委托人签订买卖合同5个工作日内竞买保证金扣除佣金后余额原路退回,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请于202642315时前(以到账为准)凭保证金银行交款回单及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材料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锦州长诚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上海路支行

  号:0708802909000080896

咨询电话:0416-8049098    0416-3199599  

办公地址: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6-19号。

 

 

锦州长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6417

(本站公布信息仅做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本站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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