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公司接受委托,定于2026年4月17日上午9时在辽宁公共资源拍卖网(网址http://www.lngp.org.cn)对以下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凌河夜市LED屏幕1年使用权。起拍价90000.00元,保证金2万元。
二、标的物以现场展示为准,本公司提供材料仅供参考,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标的物的瑕疵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三、展示时间:2026年4月11日—2026年4月15日9:00-16:00
展示地点:凌河夜市(凌河区南宁路中央大街入口、云飞街入口)
展示电话:金鑫 18604163777
四、特殊说明
1、本次拍卖以拍卖标的物的现状进行拍卖。本公司提供的拍卖资料、以及对拍卖标的物的描述,仅供竞买人参考,本公司(包括委托人)对拍卖标的物的描述(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物的数量、质量等)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仅限独立法人公司参与竞买,不接受个人竞买;竞买人应以亲自调查为准,仔细了解和查验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在审慎和独立判断的基础上自主决定是否参与本次拍卖。一旦参加拍卖会,即表示竞买人已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物的情况(包括拍卖标的物的质量和瑕疵)。
2、合作期内,竞买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LED屏使用权;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LED屏安装位置。
3、广告发布内容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宣传等部门规定,所有广告审批、设计、制作、安装、维护、更换及安全责任由竞买人全权承担;严禁发布违法、违规、低俗等内容。
4、承招方承担LED屏产生的全部费用,含电费和维修维护费,并负责做好防火、防盗、防坠落、防漏电等安全管理工作,承担一切安全事故责任。
5、本场拍卖会买受人佣金为成交价的5%,买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5日内交齐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
6、广告位每日正常发布时间为08:30-22:00。如遇特殊天气、大型活动等不可抗力或特殊情况,可暂停发布,届时将另行通知;每日广告发布总时长为30分钟,按全时段循环播放;本次拍卖出让的广告播放时段为每日15分钟。承招方负责每月编辑并发布一次广告内容,竞买人发布的商业广告需与公益广告交替轮播,不得影响公益宣传发布。
五、竞买人请于2026年4月15日16时前(以保证金到账为准)凭保证金缴款回单及本人身份证(或公司营业执照、公章)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保证金账户名称:锦州市隆森拍卖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217005010013000153061
六、拍卖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6640608676
地址:锦州市凌和区解放东路32-7号
锦州市隆森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