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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反悔赔了304万
编辑:佚名   发布时间:2014-6-27 8:20:03 浏览次数:3518次

2014-06-04 01:55:45 来源: 青年时报 

近日,绍兴柯桥法院处置了一起司法网拍违约引发赔偿案,竞买人什么都没拿到,白白赔了304万。

去年年底,一家公司无力偿还债务,柯桥法院对该公司名下的14万余坛绍兴黄酒在淘宝网进行司法拍卖。第一次起拍价近2000万元,流拍。在第二次拍卖,起拍价1860万元,经过81次叫价,竞买人倪某以2304万元拍得全部黄酒。然而,事后倪某反悔了,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余款。今年522日,柯桥法院启动重新拍卖程序,最终以2000万元的价格成交,比第一次成交价格低了304万元。

竞买成功又反悔是要负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须承担赔偿责任,这304万差额应当由倪某补齐。” 承办法官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中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齐;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近日,柯桥法院扣除了倪某的100万元保证金,并责令倪某补齐剩下的204万元,该笔款项在进一步执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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