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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隆森拍卖公司库房租赁权专场拍卖会[2025.11.28]
编辑:锦州市隆…   发布时间:2025-11-21 07:58:55 浏览次数:1213次

我公司受托,定于2025年1128日上午9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拍卖网(网址:http://www.lngp.org.cn)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进行公开拍卖,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库房一年租赁权,位于凌海市新庄子镇面积3882.00㎡,砖彩结构,用途:库房。起拍价127524.00元/年,保证金30000元。

二、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所有标的以现状展示为准,本公司提供资料仅供参考,委托、拍卖对标的物的瑕疵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三、展示时间:2025年1124--20251125日。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展示电话:13841623300 杨先生

、特说明

(一)标的物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出租中,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二)竞买人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承租的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瑕疵及可能涉及的风险,一经报名即视为已对标的物进行实地踏勘,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瑕疵,愿意接受并遵守拍卖文件中的条款。

(三)租赁期内,买受人(即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或私自引进第三方使用该房屋出租房屋的水、电、取暖、卫生费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四)租赁期内,房屋承租人应负责房屋附属设施(包含但不限于上下水、电、暖气、防水、消防设施等)的维修。

如因国家、省、市政策调整及资产盘活等需要收回标的物的,租赁合同自动终止,未发生的租金予以返还(不计息,不含拍卖佣金),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场拍卖会买受人佣金为成交总额的5% 。买受人须于成交后5日内缴齐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出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

、竞买人请于2025年112711时前(以保证金到账为准)凭保证金银行交款回单及本人身份证(或公司营业执照及公章)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保证金账户名称:锦州市隆森拍卖有限公司

号:217005010013000153061

      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营业部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6640609171

            址:锦州市凌和区解放东路32-7号

 

                              锦州市隆森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121

(本站公布信息仅做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本站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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