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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公物拍卖公告[2025.11.11]
编辑:营口公物…   发布时间:2025-11-03 11:02:25 浏览次数:546次

营口公物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定202511111400分在营口公物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对营口市老边区人民医院委托的食堂、超市经营租赁使用权进行公开处置

、拍卖标的

营口市老边区人民医院食堂、超市年经营权(食堂营业面积352.35平方米超市经营面积38.8平方米在职医院工作人员就餐按实际人员计算,每人每份午餐单位补助8.5元,个人缴费1.5元标准,既二荤二素一汤、一咸菜合计10元,医院工作人员早餐2元自费

二、展示时间、地点

展示时间:20251103日至20251107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三、拍卖标的起拍价:年起拍价:751682.75元。(一年一缴费150336.55/年)

1. 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交齐全部价款,全部价款=拍卖佣金+成交价款。拍卖佣金=成交价×5%

2. 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须向委托方付医院食堂、超市设计费1万、评估费2000元。

四、竞买手续办理

请意向竞买人请于2025111015时前办理竞买手续(竞买保证金10万元整)。

账户名称:营口公物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小企业支行

银行账号:518801001660713

(保证金查询联系电话:1884070234515941755228

五、报名资料:

1. 企业竞买需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盖有公章;

2. 竞拍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六、特殊说明

1、竞买人需具备的资格条件: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方能上岗。

2、食堂超市装修由医院负责,经营使用的设备及桌椅等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3、成交后须与委托人签订经营权租赁协议,买受人不得私自转租,不得改变用途。

4、承租期内水、电、液化天然气费由买受人承担。

5、如因国家、省、市政策调整需要收回租赁经营权的,租赁经营权合同自动终止,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6、超市要求于拍卖后15日内经营运转。

7、经营期间食堂超市区域内发生的意外事件及食品卫生、安全生产事件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营口公物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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